|
高新技术单元07-R2-05地块(米塘湾)内涉及工业生产地块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高新技术单元,地块内曾先后入驻杭州临安达远工贸有限公司、杭州临安石油精细化工厂、青山湖肠衣厂、临安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生产,地块于2017年全部停产拆除,地块周边为风景优美的青山湖别墅区,地块规划作为城镇住宅用地。考虑其原址地块可能存在一定土壤污染风险,根据环保部令第42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浙环发[2018]7号《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商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和危险废物经营等9个重点行业中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的原址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该地块对于后续开发利用规划,是否属于污染地块。受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对高新技术单元07-R2-05地块(米塘湾)内涉及工业生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高新技术单元07-R2-05地块(米塘湾)内涉及工业生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土壤质量满足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评价标准,地块内4~5m为基岩,无法采集地块内地下水,地块周边地下水满足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限值,且地下水质较好,本地块原本历史生产不涉及较严重的水污染工艺,因此,地下水污染隐患对人体健康风险较小。
综上,高新技术单元07-R2-05地块(米塘湾)内涉及工业生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