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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根据《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佛明环审[2026]36号)等要求对“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长岗路37号之一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长岗路37号之一。建设单位租用工业用地建设厂房,建设1栋单层厂房,总层高17米,占地面积2940平方米,建筑面积2940平方米;1栋单层厂房,总层高17米,占地面积9518.17平方米,建筑面积9518.17平方米;1栋单层厂房,总层高12米,占地面积920平方米,建筑面积920平方米。租用已建成的1栋3层综合楼,单层层高3米,总层高9米,占地面积249平方米,建筑面积747平方米。项目总占地面积3419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25.17平方米。主要从事桥梁预制构件、站台板、叠合板、墙板、楼梯等混凝土预制构件,年产2万立方米混凝土预制构件,员工人数70人,年工作180天,实行流水线制度,每天约16小时,不设饭堂,不在厂内就餐,均在厂内住宿。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
公示期限:2026年8月27日~9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广东骏熙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方生:13827773223 验收文件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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