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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调查地块早期为农田,种植水稻;2000年成立杭州中意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涂布白板纸,审批产能为3万吨涂布白板纸,2001年变更为杭州众意纸业有限公司,2009年一期工程产能由3万吨增加至12万吨涂布白板纸。浙江众意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产能为3万吨涂布白板纸,有独立的造纸车间,其余生产设施与杭州众意纸业有限公司共用,同年扩容至4.8万吨涂布白板纸,2009年产能增加至8万吨涂布白板纸。根据当地发展规划,2018年底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该地块纳入储备用地管理,2019年1月,杭州众意纸业有限公司正式停产。目前为空地。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总体规划(2017-2040)》,本地块的远期规划为产业用地(M/B)和道路用地。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来对标分析。 根据对企业产品、所用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等分析,并通过采样分析可知: (1)土壤调查结果 土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部分点位检出)和无机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重金属(铬(六价))、VOCs、SVOCs、丙烯腈基本项目均未检出。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果 本地块地下水中的硫化物、丙烯腈、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VOCs、SVOCs均未检出;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有不同程度检出,其中pH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的要求。 (3)对照点调查结果 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无机盐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重金属(铬(六价))、石油烃(C10-C40)、丙烯腈、VOCs、SVOCs基本项目均未检出。 地下水中硫化物、重金属(砷、铬(六价)、铜、铅、汞、镍)、石油烃、VOCs、SVOCs、丙烯腈均未检出;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 (4)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当前标准要求,可按二类建设用地使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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