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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胜纸业有限公司第0008184号建设用地位于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江南路69号,占地面积约16394平方米,地块中心经度119°58′28.56″,中心纬度30°00′56.49″,本地块四至范围:东邻浙江宏盛纸业有限公司,现状为空地;南临蔡伦路;西至富阳华胜造纸厂第004549号地块、富阳华胜造纸厂第004548号地块,现状均为空地;北临浙江宏盛纸业有限公司,现状为空地。本地块早期为春江街道直塘村的农田,种植水稻;2004年杭州华胜纸业有限公司征用本地块,扩建白卡纸生产线,2014年企业淘汰白卡纸生产线,同时将现有厂房进行优化,部分调整为废纸堆场、成品仓库、危废间,部分厂房闲置。根据当地发展规划,2018年底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该地块纳入储备用地管理,2019年1月,地块上企业正式停产。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总体规划(2017-2040)》,本地块的远期规划为行政办公用地(A1)。 结合对地块内原有功能区的识别判断和地下水流向的分析,在目标地块内共布设10个土壤采样点及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西北侧农田布设1个柱状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对照点。共采集了49个土壤样品(包括44个土壤基础样品及5个土壤现场平行样)和5个地下水样品(包括4个地下水基础样品及1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土壤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值、石油烃(C10-C40)、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及SVOCs(11项),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包括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色度、硫化物、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烃(C10-C40)、重金属(7项)、挥发性有机物(VOCs)(26项)、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11项)。实验室分析结果总结如下: (1)土壤调查结果 土壤中的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二氯甲烷、反-1,2-二氯乙烯的检测数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重金属六价铬、其余VOCs及SVOCs基本项目均未检出。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本次初步调查提出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2)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下水中的色度、氰化物、硫化物、挥发酚、重金属(六价铬、铜)、VOCs、SVOCs及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重金属镍、氟化物有不同程度检出,重金属(砷、镉、铅、汞)在部分点位有检出,检出项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 (3)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调查地块可按二类建设用地开发使用,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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