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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第0010771号建设用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工业园区(山建村裕丰),占地面积约31175.6平方米,早期为农田,种植水稻,2003年成立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2003年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龙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万吨白板纸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富环开发[2003]108号)。企业建有2760型造纸生产线一条和相应配套工程,配套一台15吨/小时链条燃煤锅炉,尚未进行验收。2008年5月,企业擅自将审批的2760型涂布白板纸纸机改建为4800型高强瓦楞纸生产线,且逾期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原富阳市环境保护局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富环罚[2009]164号)。2013年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成功纸业有限公司年产15.28万吨牛皮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富环许审[2014]43号),造纸机型为5200型。企业2018年1月与街道签署搬迁协议,2018年3停产,2018年10月进场拆迁,2018年12月拆迁完成。目前为该场地为空地。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总体规划(2017-2040)》,本地块的远期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娱乐康体用地(B1/B2/B3)。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来对标分析。 根据对企业产品、所用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等分析,并通过采样分析可知: (1)本地块土壤调查结果 土壤中的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无机物和石油烃(C10-C40)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重金属(铬(六价))、VOCs、SVOCs基本项目均未检出。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 (2)本地块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下水中的色度、氰化物、硫化物、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石油烃、VOCs、SVOCs均未检出;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硫酸盐、汞、镍均有不同程度检出,pH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的要求。 综上,本调查地块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Ⅳ类标准的要求。 (3)对照点调查结果 土壤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及无机物均有不同程度检出,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重金属(铬(六价))、石油烃(C10-C40)、VOCs、SVOCs基本项目均未检出。 地下水中色度、氰化物、硫化物、重金属(砷、镉、铬(六价)、铜、铅、石油烃、VOCs、SVOCs均未检出;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氟化物、硫酸盐、汞、镍均有不同程度检出,pH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其余指标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的要求。 (4)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当前标准要求,可按二类建设用地使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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