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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承实业有限公司(第0019550号地块)建设用地位于浙江省富阳市春江造纸工业功能区永泰集团东恒厂区内,占地面积约51385.00平方米,地块中心经度113°58′50.78″,中心纬度30°0′53.44″。本地块四至范围:该地块东侧原为富阳口岸现为富科甲路;南侧为农田,北侧为春江街道,西侧为永泰纸业有限公司。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随着浙江传承实业有限公司成立,该地块被征用用作生产涂布白板纸至2018年。根据当地发展规划,2018年底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回该地块纳入储备用地管理,2019年3月,浙江传承实业有限公司正式停产。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江南新城总体规划(2017-2040)》,本地块的远期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本次调查按《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来对标分析。 根据对企业产品、所用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等分析,并通过采样分析可知: (1)本地块土壤调查结果 地块土壤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锌、总铬)及无机物项目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标准要求;重金属(铬(六价))、石油烃(C10-C40)、VOCs、SVOCs基本项目均未检出。 (2)本地块地下水调查结果 地下水中的硫化物、重金属(铬(六价))、石油类(总量)、VOCs、SVOCs均未检出;pH、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硫酸盐、总磷、总β放射性、铅、汞、总铬、氯仿、重金属砷、镉、镍及AOX有不同程度检出,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重金属砷在部分点位有检出,检出点分别为W6、W8、W9、W10、W11;镉检出点分别为W5、W9;镍检出点位为W3、W4、W5、W8、W9、W10、W11,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调查地块的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的要求。 (3)总结论 根据以上调查结论,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各项检测数据均符合当前标准要求,可按一类建设用地使用,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不需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即可直接用于该土地利用类型的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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