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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为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公示内容概要 项目名称:韦山综合能源站(阶段) 项目地址: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山路9号 项目环评及批复日期: 黄石市东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韦山综合能源站建设位于黄石新港园区韦山村、韦山路北侧、蕲嘉高速出口位置,2025年4月公司委托环评单位编制了《黄石市东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韦山综合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4月获得了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黄石市东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韦山综合能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黄环审函【2025】16号)。韦山能源站总占地面积约3377平方米,建设1栋2层站房,1层罩棚,一座充电车棚,站内设置1个30m3的柴油储罐、3个30m3的汽油储罐、加油机4台、隧道洗车机一套、充电桩6台。截止目前除隧道洗车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短期内暂不建设外,其他运营设施及配套的辅助设施、环保设施均已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 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项目阶段性建设符合环保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展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具体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意见见附件。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黄石市东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山路9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吕超(17771858604)、章绍东(18607258521) (三)公众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公众(真实名字及真实联系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信件地址:阳新县[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韦山路9号 邮编:435000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阶段验收公示从2026年9月10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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