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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洪雅县2026年度省级移民后扶重点项目 (洪雅县中山镇规模化鹌鹑养殖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目前,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担“洪雅县2026年度省级移民后扶重点项目(洪雅县中山镇规模化鹌鹑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洪雅县2026年度省级移民后扶重点项目(洪雅县中山镇规模化鹌鹑养殖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洪雅县中山镇前锋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2635.67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5栋鹌鹑养殖厂房(4栋成鹑舍和1栋育雏舍)、购置5套养殖设备(4套成鹑养殖设备和1套育雏养殖设备)、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内容,总养殖规模100万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洪雅县中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37572085 联系地址:洪雅县中山镇桂花街104号 邮编:620360 电子邮箱:929454063@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瑞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联系电话:18508104320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218号1栋12层1201 电子邮箱:1424483271@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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