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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调公示] 东莞市市级储备土地轨道 R2 线茶山站点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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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市级储备土地轨道 R2 线茶山站点地块。
占地面积:地块一面积 21251.82 平方米,地块二面积 4760.64 平方米。
地理位置:东莞市茶山镇京山村。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地块一为东经 113.840750°,北纬 23.083649°,地块二为东经
113.842539°,北纬 23.084738°。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历史及现状:历史上为农用及鱼塘,目前为水塘、道路及空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R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地块目前空置,根据《东莞市
茶山镇规字第 2026-29-1004 号》及《东莞市茶山镇规字第 2026-29-1005 号》显示,未
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2),故此次调查按照《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
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中相关要求,选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中一类用地筛选值执行。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百年虹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百年虹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
的通知》(东环〔2022〕164号),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
块(下称“一住两公”)为纳入联动监管范围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储备机构或
土壤污染责任人应按规定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
理等。东莞市市级储备土地轨道R2线茶山站点地块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R2),在联
动监管范围内,需在出让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 2026 年 8 月。根据相关资料分析和人员访谈,地块
历史沿革如下:调查地块 2019 年前为农用地及鱼塘,附近村民在此种植香蕉、养殖四大家鱼及生猪;于 2019 年后填土平整至今。目前地块现已为水塘及空置荒地。
根据相邻地块土地利用历史沿革以及人员访谈,了解到地块周边情况如下:项目
地块外东侧:一直以来为农田;地块外南侧:2008 年前为鱼塘,于 2008 年开始建成迎
宾路,并于 2012 年开始建设茶山地铁站至今;地块外西侧:历史至今为石大路;地块
外北侧:2019 年前为鱼塘,后于 2019 年填土荒置至今。
本次调查将整个地块作为重点关注污染区域。结合地块内企业污染识别和地块周
边污染源分析情况,地块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包括:砷、锌、铜、石油烃(C
10
-
C
40
)。
三、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地块调查土壤现场采样由广东百年虹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下水现场采样
由广东百年虹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钻孔单位为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土
壤样品的钻孔及采集同时完成,土壤现场钻孔采样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样品采集完成后,广东百年虹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土壤样品运输保存,
并在规范要求的样品保存期限内完成样品的检测工作。地下水建井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至 2026 年 8 月 18 日,地下水采样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1 日,样品采集完成后,广
东百年虹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运输保存,并在规范要求的样品保存期限内完成样
品的检测工作。
①土壤点位布设:地块内总共布设 19 个土壤监测点位,采样深度为 0~6m,地块
外共设 2 个土壤对照点。
②地下水点位布设:地块内共布设 6 口地下水监测井,井深 8m。
③样品数量:本次进场采样共采集 82 份地块内土壤样品(不含质控样),2 份土
壤对照点样品(不含质控样),地下水样品 6 份(不含质控样)。
(2)检测项目:
土壤及底泥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除《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试行)》(GB 36600-2018)基本项 45 项外,还需检测的项目有:锌、石油烃(C
10
-
C
40
)。
地下水及地表水检测项目有:pH、浑浊度、重金属 7 项(砷、镉、铅、铬(六价)、
铜、汞、镍),以及其它特征污染物:可萃取性石油烃(C
10
-C
40
)、锌。
(3)样品检测分析结果:(一)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所有检出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选定的《土壤环
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一类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筛选值,以及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
算方法和模型参数计算出来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选定的《土壤环境质
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一类用地地土壤污
染风险筛选值,以及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
方法和模型参数计算出来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地下水样品中:地下水检测结果除浑浊度以外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Ⅲ类标准,浑浊度最大超筛选值(≤10)倍数为65.6倍,地下水其
它检出项目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的污染风险筛选值。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
作指南》(试行)不存在饮用水暴露途径,同时浑浊度为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毒理
学指标。因此地下水浑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整体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地块内底泥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检测结果均未超过选定的《土壤环境质
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一类用地地土壤污
染风险筛选值,以及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
方法和模型参数计算出来的污染风险筛选值。
(五)地表水样品中:各类检出项目检测结果均低于所选取的《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
块,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东莞市市级储备土地轨道 R2 线茶山站
点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规划为居住用地(R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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