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三五 于 2021-12-28 16:17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和调试日期。因此,我司对"长治市锦鸿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保温砂浆项目"作出以下公示∶ 长治市锦鸿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保温砂浆项目位于长治市经开区郝家庄乡高河村村北原水厂院内。按照其环评以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2021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于2021年11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 一、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 1)环保设施竣工日期∶2021年11月 2)环保设施调试日期∶ 2021年11月10日起至2022年1月1日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长治市锦鸿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铁龙 联系电话∶ 135 4616 3013 长治市锦鸿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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